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旅游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或者误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价格管理部门确定价格的旅游区门票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监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