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旅游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国家规定必须具有岗位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旅行社、旅游饭店(宾馆)、旅游区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