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场内经营第十八条已废止场内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内依法自主经营;(二)依法自主决定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三)拒绝不合理收费和摊派;(四)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