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在公路弯道内侧和平交道口附近修建建筑物,其距离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满足行车视距或者改作立体交叉的需要。在建筑控制区以外修建的建筑物,不得在空中伸入控制区界限内,不得遮挡公路标志,妨碍安全视距。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