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用地外缘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封闭的二级公路不少于30米,立交桥、通道不少于50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