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专用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