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已废止在封闭收费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平交道口;(二)铁轮车、履带车、未封闭的垃圾车、拖拉机和非机动车辆等行驶;(三)冲闯站(卡)、拒绝缴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