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属财政性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年度统计报告制度和统一收费票据制度。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