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舆论监督,促进外来投资环境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处理结果。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