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舆论监督,促进外来投资环境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处理结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