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第四节 旅游购物第四十六条有效旅游购物场所应当向旅游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利用虚假、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游者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