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十六条有效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旅游翻译规范化建设,组织专业力量,对旅游公共信息、标识、介绍和服务设施等提供翻译规范,并进行规范性评估。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旅游翻译规范,为旅游者提供外文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