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指导、扶持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