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征收评估第四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房屋市场价格、异地补偿房屋价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本条例规定的房屋市场价格,以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日评估确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