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六章 扶贫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农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扶贫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扶贫绩效等事项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实施监督、考核、问责与奖励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