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重点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扶贫对象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扶贫机制,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