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第九十二条已修改事故责任单位应当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跟踪监测、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遗留的环境问题,并根据后评估结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