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三章 档案与文件的收集第十五条已废止鼓励向市、区档案馆捐赠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馆决定接收捐赠的,应当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