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水土保持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水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的修改,须经市政府批准。

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应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