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公众参与第六十二条已废止第六十三条 。 第六十四条 可以依法参与环境决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部门应 听证会的结果应当公布,并作为决策的参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