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环保部门应当在查封、扣押设施或者物品的期限届满前,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决定。经调查核实属于违法行为且被查封、应当依法没收 第三十六条 环保部门第四章 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