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政府责任第十一条已废止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和审查小组的书面审查意见应当作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6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