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