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