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七章 草原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草原监督管理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草原权属等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和勘验;(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