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因建设征收或者征用草原的,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草原环境保护方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