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废止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的,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者因设计、施工不按照标准执行,造成工程质量、人身伤亡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