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第六章 合同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应当由承建单位按照设计要求统一采购,并且对其质量全面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承建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