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有偿使用的原则,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