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出租汽车应当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程计价设备。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