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十九条有效禁止对岩画实施下列行为:(一)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岩画;(二)买卖岩画;(三)脱膜复制岩画;(四)擅自拓印岩画;(五)挖掘、撬砸、刻划、涂污岩画;(六)其他危害岩画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