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六章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已修改开发区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