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已修改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