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城市排水管理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城市排水设施是指雨水管道、污(废)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排水沟渠、泵站、污(废)水处理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