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经依法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施工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相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不得阻碍正常施工、占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