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八条已废止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转换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通过与企业合并、参股等多种形式进入企业,或者与企业联合组建中试基地、技术开发中心及新的股份公司,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制后的科研院所,继续享受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