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对城市爱国卫生工作的要求适用于旅游区。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