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流动人口的权益第八条有效流动人口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和居住地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流动人口,禁止歧视流动人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