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重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监护和关爱网络,关心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