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工会应当组织已就业的流动人口加入工会,指导、帮助流动人口订立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安全保障为重点,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仲裁,监督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