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流动人口的权益第十一条有效与居住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人口,有权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灵活就业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并享受相关待遇。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