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