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电网企业对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利用余热余压、城市垃圾、煤层气等发电的机组不允许并网的,由能源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