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用能与节约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港口建设和使用岸电设备,为靠港船舶和码头设施的货物装卸、航道清淤、照明厨炊等生产生活提供电力。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