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使用的原料药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检验,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投料。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