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药品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对其销售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与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