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细贵中药材名录,并适时调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