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对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26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