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市主管部门应当编制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燃气企业和用户应当服从指挥和调配。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