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