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团结、繁荣、民主、文明 、和谐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